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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体育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6-09 07:50   审核人: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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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体育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在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在本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中心具体实施。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四条  我院全称为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河南省内招生代码6004),注册地址为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邮政编码450044。

第五条  我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我院现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英语、音乐表演等9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办学以来已培养各类体育人才3万余人,国内外知名运动员100余人。目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6000余人。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我院普通本科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发放郑州大学具印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发放郑州大学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显示“在本校体育学院××专业学习 

第八条  我院主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占地面积400余亩;登封校区位于登封市大禹路146号,占地面积300余亩;温县实训基地,位于温县纬三路与王廷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500余亩。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院2021年普通本科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学历

学制

招生科类

录取批次

招生计划

备注

体育教育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提前批
体育本科

文80,理90

体育类省统考

社会体育指导

与管理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文70,理70

体育类省统考

体育教育(对口)

本科

四年

招收中职
毕业生

对口本科

体育类30,武术专项50

对口招生 体育类

音乐表演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艺术本科

A段

文100,理10

只招收参加河南省舞蹈类
国际标准舞省统考的考生

英语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本科二批

文70,理30

普通统考类

体育英语方向

新闻学

本科

四年

文科综合

文70

普通统考类

体育新闻方向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文30,理50

普通统考类

体育管理方向

旅游管理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文25,理25

普通统考类

体育旅游方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并列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仍并列的,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听力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对口专业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并列,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并列,则依次按照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只招参加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省统考的考生。对进档考生,录取时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仍并列的,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听力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英语专业:对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听力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体育类、艺术类按专业分数,其它类按文化分数)的原则进行。

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院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同批次同类别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我院执行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收费及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英语专业每生每年4400元。住宿费:600元/学年。

第十六条  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院奖助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电话:0371-63631010,63631500;传真:0371-63631500;学院网址:http://www.peczzu.edu.cn;电子邮箱:zhaosheng@peczzu.edu.cn。学院本部地址为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2号,邮政编码450044;登封校区地址为登封市大禹路146号,邮编452470。

第六章    

第十八条  对于媒体公布的我院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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